平帝纪第十二(2/2)
秋,举勇武有节明兵法,郡一人,诣公车。
九月戊申晦,日有蚀之。赦天下徒。
使谒者大司马掾四十四人持节行边兵。
遣执金吾侯陈茂假以钲鼓,募汝南、南阳勇敢吏士三百人,谕说江湖贼成重
等二百余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重徙云阳,赐公田宅。
冬,中二千石举治狱平,岁一人。
三年春,诏有司为皇帝纳采安汉公莽女。语在《莽传》。又诏光禄大夫刘歆
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皆以礼娶,亲迎立轺并马。
夏,安汉公奏车服制度,吏民养生、送终、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
立官稷及学官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
聚曰序,序、痒置《孝经》师一人。
阳陵任横等自称将军,盗库兵,攻官寺,出囚徒。大司徒掾督逐,皆伏辜。
安汉公世子宇与帝外家卫氏有谋。宇下狱死,诛卫氏。
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殷绍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郑公。
诏曰“盖夫妇正则父子亲,人伦定矣。前诏有司复贞妇,归女徒,诚欲以
防邪辟,全贞信。及眊掉之人刑罚所不加,圣王之所以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系
犯法者亲属,妇女老弱,构怨伤化,百姓苦之。其明敕百僚,妇女非身犯法,及
男子年八十以上七岁以下,家非坐不道,诏所名捕,它皆无得系。其当验者,即
验问。定著令。”
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遣太仆王惲等八人置副,假节,分行天下,览观风俗。
赐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属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赐天下民爵
一级,鳏、寡、孤、独、高年帛。
夏,皇后见于高庙。加安汉公号曰“宰衡”。赐公太夫人号曰功显君。封公
子安、临皆为列侯。
安汉公奏立明堂、辟雍。尊孝宣庙为中宗,孝元庙为高宗,天子世世献祭。
置西海郡,徙天下犯禁者处之。
梁王立有罪,自杀。
分京师置前辉光、后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
二州名。分界郡国所属,罢、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纪。
冬,大风吹长安城东门屋瓦且尽。
五年春正月,祫祭明堂。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余人
征助祭。礼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
诏曰“盖闻帝王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昔尧睦九族,舜惇叙之。
朕以皇帝幼年,且统国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孙及兄弟吴顷、楚元之后,
汉元至今,十有余万人,虽有王侯这属,莫能相纠,或陷入刑罪,教训不至之咎
也。传不云乎?‘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其为宗室,自太上皇以来族亲,
各以世氏,郡国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二千石选有德义者以为宗师。考察不
从教令有冤失职者,宗师得因邮亭书言宗信,请以闻。常以岁正月赐宗师帛各十
匹。”
羲和刘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汉与文王灵台、周公作洛同符。太仆王
惲等八人使行风俗,宣明德化,万国齐同。皆封为列侯。
征天下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钟律、小学、《史篇》、方术、《本
草》及以《五经》、《论语》、《孝经》、《尔雅》教授者,在所为驾一封轺传,
遣诣京师。至者数千人。
闰月,立梁孝王玄孙之耳孙音为王。
冬十二月丙午,帝崩于未央宫。大赦天下。有司议曰“礼,臣不殇君。皇
帝年十有四岁,宜以礼敛,加元服。”奏可。葬康陵。诏曰“皇帝仁惠,无不
顾哀,每疾一发,气辄上逆,害于言语,故不及有遗诏。其出媵妾,皆归家得嫁,
如孝文明故事。”
赞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显功,以自尊盛。观其文辞,方外百蛮,
亡思不服;休征嘉应,颂声并作。至乎变异见于上,民怨于下,莽亦不能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