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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豪门:总裁...第28部分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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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向晚叹口气,郁卒道,“在美国的时候,我最苦逼的时候,都是师兄帮我。我有时候觉得自己挺不要脸的,明知道不能给他什么,还放纵自己享用他的好,然后再昧着良心告诉自己,那都是他乐意的。”

可若仔细想想,有哪个男人乐意把自己变成一老妈子?天天跟在别人屁股后面,问她吃好了沒,喝好了沒,药按时服了沒,就算不能在身边守着,也必定会一天一个电话,几年如一日,风雨无阻。

她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人之处,可在他眼里,她是世间最美丽的存在。她这样肆无忌惮,也不过是仗着他喜欢她罢了。

若有一天,他不喜欢她了,那她……也就和寻常的女子沒有半分区别了。

“听你这么说,他倒不像你师兄,更像长兄了。”

“有区别么?”

“长兄如父。”

“……”林向晚无语,和着这些年沈士君不仅给叶楠当了爹,也顺便给她当了?她什么时候和叶楠一个辈分了?!

“徐云起!!你骂人不吐脏字啊你!”林向晚突然意识到自己是被男人调侃了,立刻张牙舞爪的扑了上去。

……

经过这一次拜访,沈士君是不再反对徐云起留在林向晚家里,可相应的,他也增加了拜访的次数,以前一个星期里只是周末才会來林家陪叶楠玩,现在差不多天天下了班,他就会來林家报道,于是,林向晚家里的晚餐,经常都是一片硝烟弥漫。

徐云起总是很良善的说,他不是故意要和沈士君做对,其实他是想和他成为朋友的,可每一次的结果总是适得其反。

两个腹黑能成为朋友?林向晚冷笑,那就见了鬼了。

他们俩个在一起,唯一的乐趣,或许就是比谁的肚皮更黑一些吧?

第41章 请柬

从客厅里传來一阵少年开怀的笑声,像是微风吹散了阴霾,让林向晚也不由自主的勾起嘴角,放开这些有的沒的纠结回忆,她起身推门走出。

叶楠和莫洛洛在玩一种时下很流行的叫卡卡颂的策略性版图桌游,莫洛洛因为输给叶楠,正在被徐云起往脸上贴白纸条。

贴白纸的惩罚办法是林向晚提供的,她记得上大学的时候,白静总喜欢和别的寝室的同学玩斗地主,输了的话,就会贴一头一脸的白纸,一边叫唤着我是傻x,一边在学生宿舍里疯跑。

林向晚当年性格有些孤僻,不太喜欢和人交往,自然也沒这么玩过。现在年纪大了,玩的心更是弱了,满脑子都是勾心斗角,也玩不起來了。

不过她虽不喜欢玩,但却喜欢看叶楠他们玩。

孩子的笑声,是最神奇的灵药,能让人忘了世间所有的苦难。

莫洛洛正跟徐云起和叶楠讨价还价,问他们能不能少贴几张,意思意思就完了。一见林向晚出來,她立刻大叫一声,“你家儿子太滑头了!!他们两个联合在一起算计我!”

莫洛洛本來就是个娃娃脸,现在气得腮帮子圆鼓鼓的,樱红的小嘴也嘟起來,就算被贴了一脸白纸条子,也不觉得丑,只是可爱的滑稽。

林向晚给他们三倒了橙汁放在桌子上,“谁让你和他们玩的,你让他们俩自己玩,看他们还能不能算计你。”

莫洛洛被林向晚说得泄了气,憋嘴道,“我不玩……我干嘛不玩呀……我不玩他们两人更要得逞了,我才不呢,我就要玩,你看我一会儿怎么赢他们的!”她说着,挥舞了一下拳头,一脸少年儿童的凝重。

林向晚给叶楠擦着额头上的汗,忍不住被莫洛洛的小模样逗笑了,她是真心喜欢这位师妹,请她住在自己家里,其一是因为担心沈士君和徐云起两人真呛呛起來自己沒办法调和,其二,她想给沈士君撮合一段好姻缘,而莫洛洛,绝对是不二人选。

莫洛洛的性格很好,人很单纯,长得漂亮也不骄傲,怎么看怎么跟沈士君合拍。

只不过事情的发展有些脱离了她的控制,等莫洛洛真住进來了,沈士君却不愿意过來了。

大概是担心见到莫洛洛会尴尬,沈士君很干脆的选择了避而不见,只是每天给林向晚打电话的次数多了几成,听得她耳朵都快起了茧子。

“晚姐,这次去秋珀县做义工的活动,你们医院有沒有参加啊?”莫洛洛一边收拾着桌上的游戏,一边问道。

林向晚把叶楠抱下去,给他拽了拽有些上窜的衣服,让他和徐云起去玩,“当然有,我们医院也报名参加了,不过不知道会次会轮到我,听说每个科室都要抽一两个中年骨干过去,那边的医疗条件非常差,要是过去的话,估计得住一段时间。”

秋珀县离h市有几百公里,远在h市市郊的深山之中,因为交通不便,那里的人们还过着在现代人看來,几乎是半原始的生活。一入夏之后,连下了几场暴雨,通往秋珀县的道路被山洪冲垮,山里人的生活就变得愈发艰难。

所以h市市委,就发动h市的大小机关和医院学校,开始一年一度的送关怀送温暖活动。仁爱是新开张的医院,正愁沒机会全自己打广告呢,一听说有这机会,立刻号召全院的医护人员报了名。

“哎呀,那太好了。如果你能被选上的话,那咱们俩可以就伴过去了。”莫洛洛激动得一拍手,脸上的纸条子哗啦啦响成一片。

“你也去?”林向晚有点惊讶,沒想到莫洛洛这半个外国友人这么热心公益事业,只是过看她细胳膊细腿的,好像很不可靠的样子,林向晚不免又问道,“你学什么专业的?去了能干嘛?”

莫洛洛脸上红了红,大概是看出了林向晚心里的疑问,“我在意大利学欧洲艺术史……我想山里的孩子作了吃饭劳动上学之外,也应该有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吧……”

林向晚点头,“洛洛,你知道白求恩么?”

莫洛洛答,“知道啊,我们同学经常说,白求恩大夫不远万里來到中国,这是怎样的一个精神……病。”

正打算夸奖一下莫洛洛有着国际人文主义关怀情节的林向晚,在听到她这句话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十分理智的闭上了嘴,现在这些孩子到底学的是什么啊?!

“另外……”莫洛洛说着说着,脸红了一下,“听说沈学长也会去……所以我……”

原來如此。

林向晚点点头,做出一副你不用说了,我都知道了的表情。

爱情,果然是阻碍人类发展的最大凶器。

门铃响了,林向晚起身开门。

签收了快递,莫洛洛挤过來看,“这是什么?”

快递专用的蓝色大信封里,露出洁白的一角。林向晚把它抻出來。

是一张请帖。

请贴的做工十分精致,白色的封面上,用淡墨工笔画画着一朵朵含苞待放的睡莲,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百里佟?

林向晚看着请帖下的署名,觉得十分眼熟,又想不到是在哪里见过的。

倒是莫洛洛看到百里佟的名字,立刻发出一声鬼叫,而后两眼放光,眼中都是在闪耀,“百里佟哎,晚姐,是百里佟哎!!!!百里佟请你去他家哎,参加晚宴哎!!!呃……你为什么把请帖扔掉了啊你?”

林向晚把请帖随意地往纸篓里一塞,根本沒打算参加的样子,“我管他是百里佟还是千里佟,我哪有美国时间去参加这种无聊的宴会。再说也沒合适衣裳穿。”仍是想不起百里佟这人到底是谁,但林向晚一看这样装13的请柬,就知道是怎样的商业晚宴,僵着一张脸,穿着高跟鞋,面对一桌子美食还不能痛快吃,只能端着香槟,和那些半老的老头子,还有全老的老头子,搜肠刮肚地想话聊天……上帝,她宁可宅在家里,看叶楠画画。

借口啊,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啊,参加沈家拍卖会,穿得像是参加奥斯卡一样,去百里家就沒衣服了嘛?莫洛洛各种腹诽,不过就是借她几个胆子,她也不敢在林向晚面前说出这话,想了想,她立刻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小碎步凑到林向晚跟前,“晚姐,你能不能考虑一下?”

“不能。”林向晚十分无情的打破了莫洛洛的幻想。

莫洛洛哀嚎一声,扑到林向晚身后,“阿晚姐,去嘛去嘛去嘛!!!”

背后跟着一只大号树熊,林向晚被莫洛洛缠得沒办法,烦燥道,“为什么要去呀?他们家什么啊?有宝贝啊?值得你这么巴心巴肺的?你倒是给我说说,这个百里佟到底是干什么的?说好了沒准我能考虑一下。”

一听林向晚的态度有所松动,莫洛洛立刻來了精神,把林向晚请到坐位上,还不忘狗腿地给她倒了杯水,“百里是古姓,百里氏源出姬姓,春秋时代,有一位辅助秦国君主秦穆公,使秦穆公成为春秋一霸的人物,叫百里奚。百里奚是秦穆公的宰相,被人称为“五羊大夫”,因为他是秦穆公用五张羊皮换來的,他就是百里姓的始祖。据说h市的百里家就是百里奚的后人,只不过他们这一支因母亲出身不好,并沒因百里奚的权倾一时而受到荫庇,反而在百里奚死后,被同族挤压。”

大家族里的龌龊事,就像是陈年老泥,积了多厚你都别惊讶。林向晚早就参透了这一点,所以她不在意的点点头,示意莫洛洛继续讲下去。

“后來百里佟的祖先因为实在走投无路,所以就选了一件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极凶险的营生,晚姐,你知道搬山么?”

林向晚楞了一下,“是古代的搬家公司么?”

莫洛洛乐不可支,“当然不是,搬山是盗墓的一个流派,古代一些王陵都有大土堆封陵,或者以山为陵。搬山盗墓就是移去一部分封土露出神道,然后再进行盗墓。相传百里家地下有个巨大的如宫殿一般的藏宝秘道,道内用奇门遁甲,阴遁九局之术设防,而道外是公司出的最新款的防盗大门,大门24小时联网,每一刻都在升级加密,据说除了有秘钥在手,否则根本沒人可以破解的大门……”莫洛洛说到这里,眼中闪过一抹期翼的光芒,就像是名厨遇到了珍馐佳肴,武者遇到了神功绝本。

“你等等……”林向晚被莫洛洛这一连串中西结合的专用名词说得头大如斗,“我大概听明白了,就是说姓百里的这家人,特别有钱,家里有好多好东西是吧,但是……莫洛洛,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莫洛洛被林向晚问的一时语塞,她眨了眨大大的眼睛,片刻之后才道,“我从杂志上看到的……再说,我学艺术史的嘛,当然对艺术品……还有拥有艺术品的人有所了解了……那个……晚姐,你同意了么?”

“我再想想。”林向晚摆摆手,起身上楼,根本不顾莫洛洛在身后鬼嚎起來。

她突然想到了,这百里佟是什么人。在沈家拍卖会上,她设计让楚狄买下的血玉,不就是他们家的么?

如果她拿到了请柬,那他,一定也拿到了吧?

第42章 贪心

经不住莫洛洛日复一日的哀嚎,林向晚最终还是被她磨到同意参加了百里家的宴会。

百里庄园依山而建,占地浩大,林向晚在盘山路上开了不知道多久,从山脚下就远远看见了庄园红白相间的尖顶,却好像怎么也开不到头。

“我就不明白了,既然你都知道人家宝藏是藏在地下的,还设了那么多机关保护,看也看不见,拿也不拿不着,干嘛还非得巴巴的过來?”林向晚走盘山路走得头晕,忍不住抱怨道。“就这么眼馋?”

莫洛洛陪着笑,狗腿地帮林向晚捏着肩膀,道,“看看大门也好呀,不许我偷……不是,不许我看,还不许我憧憬一下么?万一我以后有了钱,我也知道该怎么把钱藏起來啊,哎呀,晚姐,到了到了。”

山庄的停车场已经整齐地码放了许多豪车,林向晚租來的马自达6在一干玛莎拉蒂,保时捷里显得十分可怜寒酸,实在丢不起这个脸,她把车停在稍远的地方,下车和莫洛洛一起走到庄园的大门前。

大门外有专人查看请柬,林向晚把白色的信封递出去,接过请柬的是位穿着白衬衫,黑色燕尾服,妆容素雅十分年轻但很有气度的女子。

她把林向晚的请柬反复对着她本人看了几次,看得林向晚心里毛毛的,还以为自己和莫洛洛的装饰太过随意,要被人家请出去,正打算解释一下的时候,那女子突然笑了一下,“原來你就是林小姐,绯丝沒有选错人。”

林向晚听得一头雾水,“绯丝?”

女子继续笑着道,“就是你在沈家拍卖会时天价拍出的那只血玉镯子,它的名字就叫绯丝。”

给镯子起名字倒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若说它选了她……难道这玉还有思维不成?见林向晚仍是不解的样子,女子解释道,“爱赏玉品玉的人都知道,玉是极有灵性的事物,俗话说人养玉玉养人也是这个道理,翡翠可通灵,自古皆有记载,更有良玉替主挡灾之说。绯丝一向性子孤僻,不喜与人亲近,这一次选了林小姐,也算是你和它的缘分。”

那女子一下子讲了这么多,林向晚却只是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她是不太信这些东西的,所以也沒搭腔。

或许是看出了林向晚的心思,女子温和的将话锋一转,“看我,一说起玉來就沒完沒了,还沒向两位介绍自己,我姓许,我叫许明翡。”

“许小姐是百里庄园管家?”看她一身整洁笔挺的燕尾服,林向晚揣测道。

许明翡点点头,“我在百里家长大,一直在这里做事,前几年刚刚升了做管家……不过除了管家这个职务之外,我还是百里家的长媳。”

“啊?你就是那个……”一直安静在旁边听俩人说话的莫洛洛,听到这忍不住叫了一声,在看到林向晚探寻的目光之后,她立刻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赶紧吐了吐舌头,把嘴闭好。

许明翡不以为忤,仍是保持着谦和有礼的态度,把身子侧了侧道,“外面天气闷热,两位是百里山庄的贵客,请先进去参加宴会吧,如果有什么不便之处,可以随时來找我。”

“你刚刚啊什么?”林向晚和莫洛洛在山庄里走了一会儿,见附近沒人,她开口着问道。

莫洛洛四下看了看,才答,“晚姐,你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啊?百里家的长媳……啧啧……那可不是一般人。”莫洛洛眯着眼睛,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林向晚被她的小样逗乐,用手指头点了点她小巧的鼻头,“别卖关子了,有什么八卦好料,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快说出來分享一下。”

莫洛洛闻言,把身子向前倾了倾,将嘴巴贴进林向晚的耳朵轻声道,“百里家原有两位少爷,大少爷百里泽和二少爷百里佟,这两位少爷虽然都是正室所生,不过因为老大比老二年长几岁,所以就被指定继承家业,可沒想到十几年前,百里家一家开车出游,路上车子失控,翻下了山崖,大少爷当场身亡,二少爷也受了重伤,抢救了几天几宿好不容易才从阎王手里抢回一条命,不过却腿脚一直不太利索了……”

“死了还能娶媳妇?!”林向晚听得眼睛都瞪了起來。

莫洛洛撇撇嘴,“这有什么大不了的,阴婚呗。不光是华国,好多国家的旺族都保留着这个传统。门口的那位许明翡,许小姐,好像是自幼就被百里家收养的,后來百里泽死了之后,听说她是抱着百里泽的骨灰进的教堂……”

林向晚彻底迷茫了,她是生活在21世纪吧?科学和文化如此昌明的年代,怎么还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那她是被人强迫的?”一想到笑得十分温和的许明翡会被人逼着,一辈子住在这个黄金牢笼里,林向晚的心里就不是滋味,为什么在这些强权面前,被牺牲和利用的永远是女人?

莫洛洛抓了抓头,“好像还真不是,听说许小姐是自愿的。我在网络上看见过别人她在教堂里抱着骨灰盒子在圣坛前宣誓的照片,看她的表情,并不像是被迫的。”

如果是被迫,她的眼中不应该是那样温柔而深情的神色,虽然那张照片沒过多久就被删除了,但照片里的许明翡却被深深的烙在莫洛洛的脑子里。

那时候莫洛洛还不认识沈士君,但她执意相信,在许明翡眼中闪动的光芒,就是人们经常说的,爱情。

林向晚风中凌乱地无话可说,真是天雷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她无法相信世间会有这样的感情,让人生死相许,生而不离死亦不弃,或者,她根本就不相信,世间有愛情。

林向晚独自楞神消化这件事儿的功夫,莫洛洛已经抻长了脖子,兴冲冲地往庄园里面打量着,林向晚瞧她那个性急的模样,也不再拦她,任莫洛洛去寻宝,而她自己则在庄园里漫无目的的走着。

不想进到宴会厅里,因为实在是怕了那些满嘴客套,满脸推笑,但实际上你根本不知道他心里在想着什么的生意人,于是林向晚随便在寻了条小路,开始了自己的探险。

百里山庄里阡陌纵横,再加上天色已暗,林向晚晕头涨脑地就不知道走到哪里,等意识到自己迷路的时候,她已经走得离主宴厅有一段距离了。

再听不到觥筹交错的喧闹,与推杯换盏的声音,林向晚的心情好像也变得沉静了许多。

草木掩映之中,有座小小的喷水池,水池中央的月亮女神,面似银盘,婀娜动人,她微低着安详怡和的头,从她肩上的水壶里流淌下來一道清澈的水流。

林向晚坐在水池旁,脱了鞋子,将涨疼的脚泡在清冷的水中。

好舒服……

冰凉凉的感觉,让她惬意的眯起了眼,用手托着腮,她不禁想起在芝加哥的时候,每天夏天,她就会带着叶楠去社区附近的音乐喷泉游玩。

地面上由人工凿开的小孔,会随着音乐起伏而时不时的吐出一颗不大不小的水珠,水珠子大概能弹到一米左右的位置,然后再失重地掉下來,摔在地上,碎成无数瓣。叶楠那时候年纪还小,对于外界世界他本能的抵抗,就算有小朋友靠近他,想要和他一起玩,他也会害怕的躲到一旁,在别的孩子嬉笑着奔跑躲避水珠的时候,他只能怔怔地站在那里,任水珠子把他全身都打湿了。

林向晚在一旁看得心如刀割,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叶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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