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部分(1/2)
告!多谢。」
「本席宣判,被告周远被控意图强奸罪、蓄意伤害他人身体罪名成立,被判
入狱三年。」
育强系列(6-9)
育强系列6:壹皇双后
壹皇双后(一)
小任和育强碰着杯,庆祝着计划的成功。育强道∶「入狱三年,还满意?」
「以单凭这两条罪名,要判三年也算重了。总算一切也没有出乱子!」
育强不得不佩服小任的安排,当日躲在厨柜内的小任,在确认美娟能按下枕
头下的摄影机遥控後,他便静悄悄的离开,故意把大门虚掩,让警察能够顺利入
内,然後在屋外用美娟家中的室内无线电话报警。报警的声音是美娟预先录下∶
救命呀!有人要强奸我,我在黄埔花园x座x楼x室,救命呀!随即挂断电
话。
这样警方的电脑记录记下了这个由美娟「家中」打出的求救电话,任凭周远
如何解释也不会知道美娟是如何打出的,美娟的口供便硬说她是进房关门後,周
远未进入时打出的。当然全世界也只相信美娟的说话。
至於江雅诗,她是案发後数天回港後,在家中给警方来电请去协助调查。可
是在警方之前,雅诗已收到育强的匿名恐吓信,除了警告她不要报警外,还附上
了一张不堪入目的裸照。雅诗当时十分恐惧,还未能想到两件事的关连,只是不
想裸照外扬才没有向警方承认曾被人强奸。但她很快便後悔┅┅
雅诗从警署回家後,洗过澡後,身心皆疲。自己被人强奸後,怎麽自己的男
朋友又会走了去强奸别人?周远不获保释,今天又没有时间探望周远,雅诗心想
无论如何明天也要找个律师去处理一下。正要就寝时,门钟向起。雅诗披起睡袍
应门,铁闸外是个面带瘀青的女人,她便是美娟。
「我便是给周远强奸了的女人。你可不可以开门?」雅诗一呆,把门推开。
美娟也不进内,冷冰冰道∶「我有说话跟你说,你现在上我家吧!」
「我换件衣服便来。」
「不用了,又不需要外出,不过是两层楼梯。」美娟说完便转身欲走。
「请等一下。」雅诗只匆匆拿了锁匙,便跟了上去。
两人进入美娟屋内,坐在大厅的沙发上,互道姓名後,美娟道∶「江小姐跟
姓周的有什麽关系?」
「我们是同居朋友,林小姐,我想那次会不会是个误会?」雅诗还是关心着
周远,希望尽力调解。
「误会?你看看我的伤,你说这是怎样的误会?」
「这┅┅」雅诗无词以对。
美娟改变话题∶「江小姐跟姓周的认识很深吧?」
「也有大半年,算是很认识,我相信他的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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